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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助理教授(商法)

Commercial Law

(參考編號: FLL/MLS/AP/CL/09/2024)

教學人員

澳門大學法學院現公開招聘教授商法的助理教授。

澳門大學法學院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主要培養熟悉澳門法律制度的法律人才,同時也培養能夠在澳門法、國際法和比較法方面進行法律研究和實踐的法學家。 法學院目前向本地和國際學生提供本科學位和研究生學位。更多資訊: https://fll.um.edu.mo/.

資歷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將優先考慮具有海外著名大學教育背景、具備豐富教授澳門商法法律課程的經驗,並能提供在國際認可的同行評審期刊發表關於澳門商法的優秀研究成果的申請人。應聘者須為中葡雙語人士,並且能夠用雙語進行教學或研究。

獲聘者應於2025年就職。

薪酬
根據獲聘者的資歷,上述職位之可科稅年薪由澳門元855,400(約美元105,600)起。目前澳門的所得稅率最高為12%,符合條件者可獲一定程度減免,實際所得稅率約為5%至7%。除了具競爭力的薪酬外,大學還提供完善的福利,包括醫療保險、公積金、教職員宿舍/房屋津貼及其他津貼。詳情可瀏覽 https://career.admo.um.edu.mo/learn-more/

申請程序
應聘者應透過 https://career.admo.um.edu.mo/ 瀏覽詳情及在線遞交申請。甄選工作將即時開始,直至職位空缺填補為止。若於遞交申請後三個月內未收到面試通知,申請者可視其申請未獲通過。

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
澳門大學行政部人力資源處
網頁:https://career.admo.um.edu.mo/;電子郵箱:vacancy@um.edu.mo
電話:+853 8822 8509;傳真+853 8822 2412

實際聘任的職位及薪俸點根據《澳門大學人員通則》的規定訂定。澳門大學保留不聘用任何候選人的權力。特殊情況下,資歷及經驗不足的應聘者可以較低職位聘用。

***應聘者的個人資料將受到嚴格保密並僅用於招聘事宜***
**在具備同等資歷和經驗的條件下,澳門永久居民可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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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適用於不能在此網上系統申請之用戶。若不選擇以網上系統申請,請填妥職位申請表,連同個人履歷、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在職紀錄(只適用於現職公職人士)及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副本送遞到以上之郵寄地址、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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